2009年8月22日星期六

我是狗仔队

当了两天的现场摄影,脚好痛。
第一天,因为穿了不衬脚的鞋子,弄伤小腿,走路一直抽痛。
第二天,为了一份报告,两座建筑物连续走来走去。
然后,其实很想第三天可以不用出门。
不过,明天还有课。
我想,我真的不喜欢走路了。

以前很喜欢和爸爸一起散步,每次晚餐后,都会散步到家里附近的公园,然后可以玩游戏。
没有兄弟姐妹,爸爸就是我小时候的玩伴。
但是,搬家后就没玩了。更大的原因是——爸爸老了。

很喜欢和小红聊天,她都喜欢说无厘头的大道理。
大道理也能无厘头?
因为她都“打横来讲”。
她说:“如果你知道你走这段路,是为了做一件你很喜欢的事,那么……你会走得很轻松。”
相反的,你会觉得脚酸、很累……然后走得心不甘,情不愿……结果就会脚痛。
歪理?不过又说得很对。

相机在我手,几乎每个学者呈现报告时候,我们都冲上去拍照。
但我发现——这种正经八百的照片,我都拍不好。
但是小休时候捕捉学者们的交流或是交通部长离开时候的镜头,我倒是很满意。
所以他们给我一个小总结——我不适合当记者,我只适合当狗仔队。
汪汪,我是小狗……

4 条评论:

彬 说...

哪算是歪理。

如果选择不喜欢走的路,确实走得很不甘心。
最后达到终点,心里还是会很空虚。

前提是,一个人必须提起决心去走自己要走的路 。

Javy 说...

有决心还不够,你还需要点运气。
也许更正确地说——需要的不只是这些而已。

只能说——他的歪理不一定都是歪理咯!
lol

祝=》永远不要悲伤 说...

在这儿,你还是有人陪的……

Javy 说...

老弟:
谢谢。
只是,在这个主题回复这段话,有点奇怪。